根据济宁市和谐劳动关系评定工作要求,济宁海螺自4月份起准备评定材料,历经现场核查、专家评定、公示等一系列过程,于10月份被评定为济宁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AAAA”级企业。
济宁海螺自成立以来,秉承集团公司“团结创新、敬业奉献”的企业精神,以“先生活、后生产”的指导思想,维护职能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了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是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涉及职工福利的制度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制定年休假执行计划,维护职带薪休假的权益。二是改善职工工作生活环境,建设职工之家。公司配套完备的后勤设施,班组活动室设施配备齐全。公司设有阅览室、乒乓球室、台球室、健身房、篮球场等活动场所,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三是健全工会组织,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助扶持困难职工方面发挥巨大作用,同时利用各类节假日组织开展各项文化活动,提升企业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