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巴嘎旗金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督查时发现,该企业没有配备向露天采坑运输油料的专用车辆、炸药运输车辆未纳入企业安全管理范围等问题。在锡林郭勒盟隆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生产现场检查时,发现风井提升设备未按照设计规定使用、五中段通风系统和第二安全出口不健全等问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元猛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督查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海流斯太西矿区南矿带存在1535平硐仍在使用非阻燃电缆、井下使用的装载机、部分自卸汽车没有矿用产品安全标识等问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督查组要求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暂扣隆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责成乌拉特前旗应急管理局向元猛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立即停止生产,督促3家企业限期落实整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立即开展矿山各生产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此次督查共检查了7家非煤矿山企业,查出问题及安全隐患77条,暂扣1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1家企业停产整改,责令5家企业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