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整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区政府决定开展以采砂场、砂石加工厂、堆料场为主要内容的砂石开采加工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全区东河、南河、浦里河、桃溪河流域沿线及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澎溪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所有采砂场、砂石加工厂、堆料场。
二、整治时间及要求
(一)2018年7月30日前,东河流域内非法采砂设施设备及南河、浦里河、桃溪河、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和澎溪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内所有采砂设施设备及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完毕。
(二)2018年8月15日前,东河、南河、浦里河、桃溪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石以及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澎溪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内的砂石全部清除。
(三)2018年9月30日前,全面清理整治东河、南河、浦里河、桃溪河流域沿线及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澎溪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采砂场、砂石加工厂、堆料场,规范采砂行为,对破坏的河道岸线生态、护岸等,坚持“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行恢复。
三、依法查处非法采砂、非法占地、非法占用河道等行为,坚决取缔无证采砂场和砂石加工料场,严厉打击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矿产资源、危害防洪安全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砂石开采及加工、销售领域中的涉黑涉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四、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及村(社区)干部参与、包庇、纵容非法开采加工及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行为。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或个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妨碍执行公务、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广泛监督、积极举报。非法采砂举报电话:023-52222196;干部违纪举报电话:023-52223341;涉黑涉恶举报电话:023-52124800。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4日
(责任编辑:唐益平)